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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功能型党支部工作手册

2021-05-26 11:48        来源:四川省微生物学会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章程

(2020年修改版)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功能型党支部工作手册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学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围绕学会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有入党意愿的会员,加强教育引导和积极推荐,由其工作关系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进行培养。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学会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了解掌握有入党意愿的学会会员思想状况,积极加强教育引导和推荐,由其工作关系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进行培养。

  4、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学会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办好学会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学会党支部工作的执行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学会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学会党支部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三)落实学会党支部工作的情况,学会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上级党组织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学会党支部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学会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六、党支部委员换届选举

  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召开学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按期换届选举。这是党的组织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途径。党的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选举工作条例办事。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及党员公开承诺和服务承诺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员在学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更好的“诚信做人、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对每位党员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进一步完善学会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本支部特制定共产党员公开承诺制度。

  一、承诺原则:以建立党建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为基础,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关系,拓宽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更好地“诚信做人、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承诺内容: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服务理念,拓展创新思路,提升综合素质,争当先锋模范的领头人。

  2、规范管理,诚信做人。服从党员标准化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开展的各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动联系身边干部群众,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党员文明示范岗,争当文明创建的带头。

  3、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爱心基金募捐、扶贫帮困、阳光行动、志愿者服务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传递爱的力量,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争当和谐社会的践行人。

  三、实施步骤:

  1、交支部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2、党支部制作承诺书,一式两份,归档一份、支部公示一份,

  接受组织、党员、群众监督。

  四、监督与考评:

  党支部制定党员考评制,对党员履诺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半年一考评、一通报。年度考评按照半年考评总结,再进行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果予以公开,并存档。

  中共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及党员承诺书

  为充分发挥党员在学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更好的“诚信做人、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对每位党员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进一步完善学会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及党员承诺: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服务理念,拓展创新思路,提升综合素质,争当先锋模范的领头人。

  2、规范管理,诚信做人。服从党员标准化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开展的各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动联系身边干部群众,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党员文明示范岗,争当文明创建的带头。

  3、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爱心基金募捐、扶贫帮困、阳光行动、志愿者服务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传递爱的力量,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争当和谐社会的践行人。

  中共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表彰激励制度

  为进一步营造学会党支部弘扬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使党员能够真正地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从而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1、保障党员权利激励。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增强广大党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每年一次党员大会征求贯彻党员八项权利和义务的意见。

  2、授予荣誉称号激励。党支部通过党员目标管理考核,表彰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激发党员的进取意识,发挥党员榜样激励作用,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党员。

  党支部每年评选表彰一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确定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3、给予物质奖励激励。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贡献较大的党员,除了着重从精神上予以奖励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树立典型,宣传模范。采取宣传栏、网络等多种途径宣传报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提高先进模范的认可度,激发党员的进取意识,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不断增强我馆支部党员政治荣誉感,努力形成党内团结和谐,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服务基层学校和广大师生的良好局面。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现制定如下制度: 

  1、党员流动前应向微生物学会党支部提出申请,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和从业情况,经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对长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而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或所在单位党组织;对短期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无固定地点、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应为其登记。 

  2、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要求,协助做好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对集体外出的党员,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党小组),隶属于微生物学会党支部领导。 

  4、将流动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安排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并分配他们一定的工作。

  5、流动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要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学会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学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学会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学会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学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学会支部党员大会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接收新党员;

  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实践、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整个会议要制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整理,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四)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二)抓住中心内容力求统一思想; 

  (三)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

  (四)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四、党课 

  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时,由负责人为党员上党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与率要求达到90%以上。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四川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整理,也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学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及其他原因等离开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自身建设

  1、党员每年至少1次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党支部成员按分工,经过同党员交心谈心,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2、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纪实,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功能型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入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会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学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建工作经费是指,在本学会管理费用列支,专门用于学会党组织建设和党的组织生活的专项工作经费。

  第三条 学会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范围:

  1、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置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2、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和党员示范岗、高速先锋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

  3、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

  4、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

  5、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6、表彰奖励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7、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

  8、其他与党建工作相关费用。

  第四条 经费来源:学会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本学会行政经费预算,并按规定使用。

  第五条 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六条 党建工作经费实行计划管理。

  1.党建工作经费,本着节约的原则年初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列支。

  2.党建活动费用计划,应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并充分听取党员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经学会党群部审核后,报党总支批准。 

  3.各党小组要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

  第七条 活动组织

  1.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2.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应当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主题,注重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

  3.开展党建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自行组织,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学会。

  4.开展党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每个基层党组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一次;要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要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

  5.开展党建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视人数多少租用大巴车或中巴车,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6.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

  第八条 党建工作经费的报销,需经党支部书记、党群部负责人审核,党总支书记批准后履行报销。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报销。

  第九条 审批权限

  1.计划内支出单笔2000元以下(含2000元),学会党支部书记审批报销。

  2.单笔2000元以上,需报经费使用计划,经学会党支部会议审批后使用。

  3.新增计划外党建活动费用,均需报学会党支部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 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十一条 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做好学会党员的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缴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缴纳党费。一般应按月缴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在原支部缴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缴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缴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缴纳后,保管好相关手续,必要时将缴纳凭据复印件交学会支部,作为党建支部材料留存备查。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学会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学会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学会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学会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学会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学会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学会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四、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五、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六、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支部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上级党委审核批准。 

  七、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九、学会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党内民主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学会支部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学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9、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党支部党员要十分重视党内外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听取党内外意见,并要认真解决处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防止出现越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学会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学会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支部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党支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2020年1月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学会支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学会支部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支部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

  四川省微生物学会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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